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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章 野兽直觉 (第3/4页)

胸膛被破开,脖子扭曲成怪异的角度,死状凄厉。

    “谁做的?!”为首的士官愤怒咆哮。

    一名士兵迅速道:“从伤口来看,他们应该是受到了大型食肉动物的攻击,从背后偷袭,一击致命。另外能将他们挂在树上的,极有可能是丛林猎豹一类的生物……”

    深山密林往往都是令人谈虎色变的地方,就连无孔不入的特工也是罕有前来这里的,疫病,瘴气,数量惊人的毒物,以及凶猛的食肉生物,每一样东西都可以威胁到人的生命,并且让你死得苦不堪言。若是换做一般的普通人,稍有不慎就有葬身兽口的凶险。

    但一个人被杀死还能用运气不好来形容,接连三个人被悄无声息地猎杀,就绝不是捕食的问题了。

    要知道,人怕野兽,野兽也同样怕人。大部分的野兽见到人类后,第一个念头绝不是捕猎,而是躲避。

    如果说那头猎豹真是饿急了才捕杀士兵,那么杀一人就是极限了,因为饥饿中的动物没有浪费食物的习性,更遑论将食物向招牌挂在这么显眼的地方……

    “很显然,这不是捕猎,而是挑衅。”

    “问题是它为什么要挑衅?就因为我们入侵了它的地盘?”

    “我们这么多人一起行动,那头野兽怎么有如此大的胆子?”

    事实上,人类的身体并没有想象中的那般孱弱——

    人类没有和其他动物一样的厚厚毛发,意味着人类的身体可以快速散热,耐力极佳,可以支持长时间的奔跑与追逐,这一,在普遍讲究耐力的素食动物当中或许还不算特别出众,但在肉食动物与杂食动物当中,人类却堪称是当之无愧的王者。

    在远古时代,原始人捕猎,往往并非依靠武器杀死猎物,而是依靠惊人的耐力,在长达数小时的长途追逐当中,把浑身包裹着一层厚厚毛发的猎物给活活追到累死、热晕,进而捕猎成功。

    要知道一名成年男子的体重大致为六十至八十公斤,力量远胜三四十公斤的土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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