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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三、奇袭大蜈蚣 (第3/4页)

蚣有毒之前,第一次见到蜈蚣满身触须从乱石底下爬过,全身鸡皮疙瘩乱跳。

    人类对丑陋的害怕着实胜于对危险的害怕呢,试想若是前有狮子一头,后有大蜈蚣一只,你必须选择一个方向送死,我想大部分人更宁愿被威风凛凛的狮子咬死,也不愿被蜈蚣恶心死。

    至少我是如此,正所谓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当然若非真的遇上生死关头结局都难说,毕竟逼急了的时候性命优先,再怎么说一条蜈蚣总比狮子好对付。

    人对美的喜爱和对丑的讨厌是与生俱来的天性,而《巴黎圣母院》中驼背独眼的丑陋敲钟人,打败阴险卑鄙的神父,着实为丑人争了一口气,可惜跳舞女郎明白得太晚,一直妄图心爱的帅气骑士来拯救她,死前才明白这人世的荒芜,二人只得相守下辈子。

    不看古典名著的读者大大们可以看看《怪物史莱克》,异曲同工之妙,人的魅力不在于外貌。

    所以我们的大蜈蚣在将来的日子会“陪伴”句之小童鞋很久很久。

    【七七八八吐槽结束,回归正题】

    铃铛始终紧握在手心,不敢让其发声,一晃三年艰难而逝,不知墨竹是已经死了轮回转世到另一个身体里去?还是找了个某某夺舍成功又多了数年寿命?

    不论如何,在走到绝境之前,我是不会向墨竹或者重溪宗求助的。

    三年了,我仍然没想好要不要跨入这个残酷的修仙界,虽然早已身为重溪宗的弟子,但心始终是凡人的心,情始终是凡人的情,总觉得一旦进了弱肉强食的仙道我的人生就不对了。

    收起火宵剑准备奇袭巨型蜈蚣,先离开这才可能创造想要的人生,我还期望着某一天看公公和爹爹吵架呢。

    目测蜈蚣外壳的坚硬程度,一剑不足以击碎,需要两剑,先进入它的防御范围,再行发动法力。

    正面进攻不可能是它的对手,得避过嘴钳,利用冰封术使触须有一瞬间的停滞,这一瞬间可以刺入一剑,攻击部位就决定为最脆弱的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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