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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四章顾问团 (第3/5页)

顾问团便与舰长周晨一起组成了裁决舰队一切事物的最高决策机构。

    这个机构的职责是与舰长周晨一起制定舰队的大方针,比如整个舰队要往哪里走,该怎么布局等等等等,这种层级的事情显然不应该交给负责舰队内部事务的民事行政委员会,同样,军事力量委员会只需要制定对外作战方案就行了,也不该参与到舰队的方向性决策中来,科学技术委员会自然更是如此。

    因此,在舰队层级设立一个决策机构便是非常有必要的。

    这个顾问团同样也是最高仲裁机构,用于协调舰队内三个委员会之间的政策性矛盾。

    毕竟三个委员会都是“一级委员会”,本身的权力是同等的,有时候也会出现政策发生对立的情况,比如民事行政委员会想要休养生息,尽心进行内部梳理,这时可能会制定一系列安民、促就业的政策,而伴随的是要消耗大量的物资,这样便可能与军事力量委员会和科学技术委员会的方案产生出入。

    遇到这种矛盾时,那么最合理的就是把问题上缴顾问团,由顾问团作出最后的仲裁。

    顾问团的设立本质上是一个仲裁性质的常设机构,之所以又叫顾问团,是因为它与舰长联席开会时,所讨论出来的结论是舰队的最高决策。

    这个过程中,它为舰长决策提供了顾问的作用。

    自然,这个顾问团是没有舰队权限的,因为它完全是依托舰长职权而派生出来的产物。

    用一个形象的比喻,它有些像明朝早期设立的内阁,这个“内阁”并无具体的职权,只是一个兼具仲裁性质的秘书部门。

    最终经过一百二十一人的推选,产生了规模为十五人的顾问团。顾问团成员自动获得舰队二级权限,而顾问团本身没有权限。

    这里面,斯坦利是所有成员当中唯一一个早期参与了地球舰队撤离计划的领导人,其他十四人,莫不是在他之后加入地球舰队的。而诸如唐安松、帕夫利克、阿尔贝等与斯坦利同时代的领导人,因为年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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