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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八章 总统****令 (第2/4页)

 通过麦克风,奥巴玛的声音瞬间响起,响荡全场,响荡世界。

    “白宫尊重联邦最高法院的裁决,美国宪法永远至高无上。我们不会推翻最高法院做出的决定,也不可能推翻。”

    “但是!”

    高亢的音调好似惊雷震荡现场。

    “作为联邦第44届总统,我需要为整个联邦的利益考虑。法律是神圣的,同时它也和我一样,是为联邦所有公民的利益服务的。”

    “美国需要神童,政府需要神童,民众也需要神童。”

    “在此,我将动用宪法赋予我的权利,签署一项特别命令。那就是——”

    “联邦总统令!”

    什么?总统令?竟然是令?全场都惊讶至极,哪怕是美国民众也不例外,哪怕是电视机前的观众也不例外。

    然而,人们经常会在电影、电视上看到这种情节,现实中却很少见到。不过它是真实存在,并不是虚构。

    什么是联邦总统令?

    即,美国宪法授予总统权以及为罪犯减刑的权力,总统可以在任何时候下达赦免令,并且不受任何机构的干涉和限制,而且适用于在美国所有法院被判有罪的人。

    这是美国总统的三大特利之一。

    当今社会,任何司法制度都是有缺陷的,任何司法机关都可能把无罪误判为有罪,而赋予国家元首赦免权的目的之一,就是纠正这种可能发生的错误。

    因为,你不可能因为某个犯人就单独修改法律,也不可能因为某个天才就单独为他增加一条个人法律,或许干脆枉法。

    与其这样,还不如干脆加个权算了。

    所以,不仅美国是这样,其他国家也是这样。

    几乎每一个国家的元首基本都有这样的权利。哪怕是远东中国也有,只是很难见到。

    而现在,奥巴玛动用了他的特权。这是他的第一次,为的是一个孩子,一个仅仅11岁的孩子。

    他的名字叫——艾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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