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章 论起名字的重要性(四千大章) (第5/7页)
“呦呵,瞧你这样子是要起义啊!”
“就要起义、就要造反,二秃,给我喊起来……”
……
一番吵闹,最终自是黄老打了圆场。
于是,医馆招牌正式出炉——城南金斗医馆!
随即,看着风一般冲出院门,又闪电般冲回来从苦笑叶席这讨了银子,再次如风一般冲出院门去找人订做鎏金招牌的小姑娘,叶席叹气转头,瞧着身旁乐呵呵的老者:“黄老,医馆起这名,你亏心不亏心?”
“呵呵,是有点不雅。不过大俗就是大雅,而且这里是夜倾城,如此想来倒也有几分恰当。”“行,您老岁数大,您有理。”竖下大拇指,掉头就走。既然拥有偌大清誉名声的黄老都不在意,那叶席还能说什么呢?
……
次日,清晨。
叶席早早起身,悄然洗漱后,从床下拉出个木箱,打开,里面放着的是有别于俗世的物件。
几堆摞起来的枣木印,这是这几天攒下来的存货。另外还有一堆印币,一枚鬼车令,还有一张刀谱。也就是斩鬼刀的刀谱,可惜斩鬼刀没了。
揣上那几十枚印币,叶席想了想,又从墙上摘下柄弯刀藏在腰间,推门而出。
弯刀是这两天刚从个兵器铺买来的,在经历血刀堂事件后,叶席开始意识到在面对凡人麻烦时,弯刀要比印术管用。
天色蒙蒙,依稀有残星未灭,些许微凉夜风吹过,整个人顿时为之精神清醒许多。
叶席所住地方是后院偏角落的厢房,这若是在大户人家,一般是给妾室庶子准备的,距离黄老以及果梨所住的正屋尚有段距离。人家客气是人家相信你的人品,但自己不能不知好歹,如今所住地方是叶席自己有意选择的,毕竟男女有别,住太近传出去名声不好听。
当然,叶席此举还有另外一层意思,那就是安那个黄济怀的心。
别看之前见面时,黄济怀又是感激又是请求,表现出一番自来熟的推心置腹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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