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7章 垂拱而治 (第3/6页)
他就可以肯定地说,这不是程颐一个人的想法,而是代表了理学家的一种共识。如北宋名臣富弼告诫宋神宗,现在政务“多出亲批,若事事皆中,亦非为君之道。脱十中七八,积日累月,所失亦多。”显然,富弼反对君主“亲批”政务,即便是皇帝天纵英明。南宋理学家6九渊也说:“人主高拱于上,不参以己意,不间以小人,不维制之以区区之绳约,使其臣无掣肘之患,然后可以责其成功。”表达的也是虚君的意思。
以赵昺所知和理解,这种政体更与近现代的君主立宪制,等于将皇帝架空了,失去了处理政务的权力。如此一来那国家应该由谁来治理呢?宋人认为,是宰相。用程颐的话来说,“天下治乱系宰相”。宰相是政府的脑,职权就是:佐天子,总百官,平庶政,事无不统。
那这时候傻子都明白了,宋朝的政体实际上包含了双重的“二权分立”:先是君权与相权的分立。政权归于君主,治理权归于宰相,用宋人的话来说是:权归人主,政出中书,天下未有不治。君主的权责是任命宰相,宰相的权责是组阁,治理天下。君主与宰相“各有职业,不可相侵”,君主若是侵夺宰相之职权,则属违制,将要受到群臣抗议。而这个‘制’以赵昺的理解就是士大夫们根据太祖的誓言碑炮制出的‘祖宗家法’。
赵昺曾试图从各种文献中找出这个祖宗家法的具体内容,以便好好研究一番,看看是否能找出破绽,但是他很快现这都是徒劳。暗骂这些士大夫们真是太坏了,所谓的祖宗家法不仅内容庞杂,外延模糊,也缺乏系统性的成文解释,让你摸不着头绪,找不到根据,但是又无处不在,恨的他只想用‘草泥马’问候他们祖宗十八代。
最后赵昺只能化繁为简,总结出虚无缥缈的祖宗家法的定义和范围,此乃是宋王朝的宪法性惯例与文件,旨在约束君主行为、规范政治构架,这一点跟限制士民的一般性法律有着本质的差异。当现任君主做出不符合儒家理想的行为时,士大夫集团往往就会搬出祖宗法,令君主不得不作出让步,也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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