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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人难免于世俗 (第3/5页)


    但是年纪大了,在这浊浊俗世当中混久了,却也难免世俗一些。

    而恭维高子高育林这样的大老板,其实也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万鹏抽了抽嘴角:“看看这些人。”

    他与沈夜是死党,自然知道沈夜当年被高子给坑的事,对于高子极看不上眼。

    再说了,他是烟草局的,老豆也是烟草局的一个头头,家里在本地也算是有根有基,国家单位,高子就算再有钱,也奈何不了他。

    “人活在世上,难免于世俗。很正常。”沈夜笑了笑:“你我,都是各有些凭仗,不用世俗。”

    “也对。”万鹏点了点头:“过会儿,去篮球场上来一局么?”

    沈夜打量着万鹏的肚子:“以你们几个现在的厚肚皮,我感觉吧,我再与你们打篮球,真是欺负你们。”

    “废话,现在还不知道你身材好,体能好。我们这群人,都向中年大叔进化,就你丫还是这样。所以啊。我已经决定了,过会儿真要打篮球的时候,我得坚决和你在同一边。就凭你现在的身材,力量,都可以打爆我们这群中年男。”

    “鹏子说得有理。”孙矮子也坚决的说道:“过会儿如果打篮球,请务必带上我一边。”

    万鹏斜眼看向了孙矮子:“矮子,你现在这都快成球了。还打篮球?”

    “切,哥技术无敌好不。”孙矮子自然不服气。

    “呵呵,跑都跑不动还技术。”

    正在聊着,高子高育林走了过来,到了这个圈子。

    他与万鹏,付平生等人客套了几句,才转入正题,对着沈夜说道:“夜子,当年我带你进传销组织,你说我坑你。我可没有坑你。传销锻炼一个人的口才,团队协作能力,团队领导能力。而且,真的传销做得好,还有大笔大笔的资料。简直是最好成功的途径。”

    “当年,张主任被杀之后,我们那个传销团伙,就那么解散了。我当时就说,要继续干传销,才能发财。你不听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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