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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章 良政或恶政 (第5/5页)

家已经妥协了那么多,再妥协一些,似乎也不至于有太大的麻烦。

    婚姻自由,那就是禁止强迫迎娶女方,或者胁迫女方嫁给自己,甚至因为欠债用女儿抵债的情况。真正的婚姻自由,现阶段的条件还做不到,但至少也要最大限度的,保障女方的权益。

    重婚重税原则,便是迎娶一个以上的女子,第二个开始每年要缴纳一部分的重婚税。法律规定,男方最高只能迎娶三妻四妾,换言之最高限度被钉死在七个。与此同时,多娶一个就要缴纳更多的税赋,连续迎娶七个,每个月缴纳的重婚税可不少,不是家财万贯者,只怕都没办法坦然面对。

    这笔税赋,可以完全作为扶贫专款,帮助地方百姓脱贫。只要百姓脱贫有了固定的收入,那么要找一个妻子也会容易许多。

    这姑且算是一个过渡政策,显然阻力就小了不少。最后获得了三分之二的人同意,于是得到了顺利落实。这个制度会在公元192年春节那年开始实施,则是考虑到政策的下达和宣传需要。

    对于那些只娶一个妻子的人来说,这个制度和他们其实没有什么关系。其实真正损害到的,不过是世家那部分的利益。在世家之中,对新的婚姻制度的评价为‘不亚于推恩令’。

    在世家那里,这个制度如同恶政。但对于大部分人来说,却是无所谓,最多就是抱怨为什么非得十八岁才能娶妻和嫁人,想早点抱孙子都不行什么的

    这项制度到底算是恶政还是良政,也需要时间来慢慢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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