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信号发给谁 (第2/5页)
好吧,事情的经过李煜算是知道了。只是给人的感觉,这说是爱情,还不如说是一个十七岁的少女,一个处于逆反期的少女,对父母的一种抵抗,她甚至不会去考虑后果如何。
“要不把她送去阳翟荀氏府邸如何?”李煜提议道。
“采既然已经决定嫁于陈郎,今生不会再嫁,若要送采去阳翟,到哪里的只会是采的尸体!”本来陈韬也觉得没问题,谁知道荀采却是突然发出了狠话。
这下子李煜也没办法了,看向陈韬,后者也报以无辜的眼神。
“这样吧,如今我们北上勤王,军中不适合有女眷。是故不若派人把采小姐送到自治区,权当做是散散心,如何?至于下榻的地方,暂时就安排在陈韬的家中,便是!”程昱想了想,给了个两全其美的办法。
说到底就是拖字诀,把这件事拖一段时间,让荀氏有一个反应的时间,也让荀采有一个深入思考的时间。这对荀采,对陈韬,甚至是颍川荀氏都有一个交代。
“善!”陈韬当即表态,也轮不到荀采再说些什么。
之后李煜派人给荀氏去了封信,说明事情的原委,还有荀采的决定。至于荀氏如何安排,那就是他们家的事情,有本事就把荀采接走,否则说不得荀采还真要嫁给陈韬了。
很显然,不管这件事成与不成,陈韬也被那帮军汉敲诈了大半年的酒水。军中每年都有一定的酒水配额,甚至政府人员也有。这算是福利的一种,李煜就是打算用各种福利把这帮家伙都养得嘴刁,到时候到哪里都不习惯别人那种粗茶淡饭。
忠义固然需要考虑,但问题是人总要吃饭养家。红果果的说利益有点不妥,李煜从来都是以‘国士之礼待之’的借口给他们各种福利。有些懂得感恩的,比如黄忠都变成了他的虔信者,变成狂信者都是迟早的问题了。
以陈韬的级别而言,能配发的酒水不多,但半年份的酒水怎么都够几个人解解馋。反正也是额外的福利,陈韬自然也大度的认了,甚至拿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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