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2章 罗泽南的一封家书 (第4/5页)
私田也都没被强行收缴,而且,这粤贼的乡公所,竟然还免费地出人出牛帮助自家和四周的乡邻耕种田地,帮忙双抢,收谷插秧。罗泽南又是高兴又是震惊:这粤贼什么怎么会跟长毛贼差别这么大,会这么好?
不但如此,这乡公所竟然还赊欠一种所谓的圣肥,据罗张氏所说,竟然让自家的七亩水田,单单早稻一季便收粮33石,平均每亩田产的稻谷,足足有4石7斗。
偏偏税收比大清朝廷实际上的要低很多,加上增产那么多的粮食,罗张氏和儿子两人,便是吃两三年也够了。
关键的是书信的最后一页,罗张氏写着:“泽南吾夫,妾真心劝吾夫辞官归乡,退隐山林,长相厮守,岂不妙哉?若汝仍助纣为虐,帮扶满清,则你我情分至此而绝,汝可在附后的休书上签字寄回,再无相干。”
罗泽南苦:罗张氏这,果然是劝降来了。虽说是让自己辞官不做,回乡归隐,但他明白,自己已经卷入这个世道,如何能脱得身?
而夹杂着的,是一份罗张氏请人写的休书和粤贼的一份告示:《圣王王府告满清官绅书》。
“今奉圣王谕命,告清绅民知之。
凡我义军到处,尔等勿用猜疑。
我为救民而起,并非贪功自私。
拔尔等于水火,补尔等之疮痍。
尔等前此受虐,甚于苦海沉迷。
只因异族专制,故此弃尔如遗。
须知今日满奴,并非我汉家儿。
纵有冲天义愤,报复竟无所施。
我今为此不忍,赫然首举义旗。
第一为民除害,与众戮力驱驰。
所有汉奸民贼,不许残息久支。
贼昔食我之肉,我今寝贼之皮。
有人急于大义,宜速执鞭来归。
共图光复事业,汉家中兴立期。
建立中华圣国,同胞无所差池。
士农工商尔众,必定同逐胡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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