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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八一章 嘴对嘴喂酒 (第2/4页)



    刑法第六十八条说的很清楚: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由此看见,鼠路的消息也是相当灵通的,可以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打击犯罪。

    唯一不方便的是,鲜有混混会愿意主动配合警方,而警方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也不能随便采取手段,用强大而丰富的攻心审讯方式,从他们口中榨出更多更有效的信息。

    但是今晚不一样,麦小余挖了个大坑。

    王长贵何尝不明白,笑了。

    “七八年了,你还是以前的麦子。”

    “少来这套,主要是他们惹到我了。”

    “随你怎么说,只希望今晚不会白跑一趟,能有所收获。”

    有所收获?

    没一会,分局刑警队长赵队,从二通厂门口的人群中挤出来,快步来到普桑旁边,拉开门坐在驾驶座上。

    “怎么样?”王长贵问道。

    赵队的回答言简意赅:“枪支七把,其中散弹枪2把,猎枪1把,制式手枪3把,自制手枪1把,子弹若干。”

    那帮混混是绝逼不会有持枪证的,所以这叫非法持枪!

    这个收获可不小!

    非法持枪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你不想坐牢,那就想办法争取立功表现吧。

    怎么争取立功?

    检举呗!

    反正死道友不死贫道,也是道上行事原则之一。

    好处可不止这一点。

    王长贵眼前一亮:“立刻送去技侦部门,进行枪弹痕迹检验,然后跟近几年发生的枪击案件进行痕迹比对!”

    “我已经安排人送过去了。”

    “做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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