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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九六章 PY交易 (第2/7页)

构。可麦小余这个实名举报者仍旧无法避免被举报者的打击报复,性质恶劣。

    国家三令五申,要求保护举报者的安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举报人。而早在九十年代,最高检就出台了关于保护公民举报权利的规定,以更为详尽的条文,对如何保护举报人做出了规定。

    可现实呢?

    一个二线城市的电视台领导被举报,地方警察前往帝都秘密抓捕举报人。

    那可是帝都啊!

    这是在打谁的脸?

    一旦落实,性质不是恶劣,而是相当恶劣。

    而且举报人还是成功的民营企业家,身家丰厚,也仍然逃不过打击报复的命运。要不是他练过散打,真就被松峰干警抓走了。如果他被抓回松峰,回落得个什么下场,吃瓜群众用脚趾头也能想出来。

    成功的民营企业家尚且经历如此遭遇,要是举报者换成普通老百姓,那下场绝对会更惨!

    国内普通举报者遭遇打击报复不是个例,某些地方严重的打击报复,甚至会逼死举报,或者逼得举报人做出疯狂之举。

    龙行爆出这件事后,公知大v、各地律师、法学专家,纷纷通过不同的社交平台,就国内如何行之有效的保护举报人一事,发表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法学专家还好说。他们以假设麦小余举报后遭遇打击报复为课题,就事论事,针对国内法律应如何行之有效的保护举报人安全,进行学术性探讨。

    各地律师就不一样了。那些代理过举报者遭遇打击报复案件的律师,几乎都列出自己代理过的案件。

    胜诉的律师,感慨国内法律制度对保护举报人还存在较大疏漏;败诉的律师,则直指某些地方的相关部门机构,对国家法律法规阳奉阴违,不但泄露举报者身份信息,还会变着花样打击报复。

    总之,律师们还是围绕现实案例,讨论国内相关法律的漏洞,以及该如何完善。

    公知大v则不同,这是一个战斗力彪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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