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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一百五十万到手 (第4/4页)

间,中村还问及《花样男子》,表示愿意签下这本少女向漫画,稿费一万一,折合华夏币1375元。

    “你帮了我的忙,而且你有个好女儿。”

    《火影忍者》合同签订,用了一两个小时;而《花样男子》仅用了十几分钟。

    合同签订,拿着麦小余的身份证复印件,扬林非还觉得不可思议。

    这就签了?

    也太……儿戏了吧。

    为什么呢?

    只因为幂幂喜欢他的漫画?

    他不会打幂幂的注意吧?

    不会,幂幂今年才十五,他……我的天啊!

    麦小余的真实身份证上,出生一栏赫然印着:1979年。

    差七岁……是事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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