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8章 灵异档案之S病毒(13) (第2/4页)
那供应商有一亲弟,和其一样,做着倒腾粮食的生意,只是运气不好,用银元交易的时候,被眼线发现,当场抓住。按照张勋那套制定的法律,就被判了斩刑。坞熙的死刑当然是在范陶岭执行。那供应商为了救其弟。买通了刽子手。那年头,执行死刑就如同草芥人命一般,没有太多严格的程序,笔者查了一下民国执行死刑手续的资料:在民国,死刑分为两种:斩刑和枪决。通常对于百姓犯事,都执行的是斩刑,怎么说呢?子弹精贵,为死刑犯浪费子弹不值当!所以,直到1949年中国解放之前,还有很多地方有斩刑的现象!枪决一般都是针对当兵的人,这个可以理解,当兵的人死在子弹下,多多少少还是有点军人的尊严,而且军人内部的事情,不用诸如刽子手这些外人的介入,鉴于这个原因:民国的斩刑多用于百姓,枪决多用于军人!而斩刑的行刑过程相对比较简单,民国时候,很多人都目不识丁,连最起码的身份证明都没有,如果大家看过鲁迅笔下的《阿q正传》,就知道,民国政府处决老百姓有多么的随便,名字都不知道,写上“阿q”两字,就直接可以问斩了,阿q连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直到行刑之前,还在比划着圈怎么可以画的更圆一点呢!特别到了中华民国的晚期,一些地方政府官员为了邀功,经常拿着老百姓的人头冒充“共匪”的人头。说杀了多少多少共产党,一份民国官方的数据统计:就1945年7月的一份月度统计表,各地方政府共处决“共匪”头子六百二十七人,与“共匪”相关的人员数不胜数,一个月处决“共匪”头子627人?我不知道当时的蒋委员长是怎么理解的,要是每个月都按这个速度推进的话,不要说有1949了,就连“攘外必先安内”话,也不用出自蒋委员长之口了!
按常理,身份的核实是执行死刑中的最重要一个环节。以前在执行死刑之前会有游街这么一个环节。游街的环节除了以儆效尤之外,最为重要的作用就是核实身份。怎么理解?以前由于交通落后,人们的活动范围有限,基本上大家都彼此认识。判了死刑,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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