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3章 番外篇 我的心理案例最终章(11) (第2/7页)
是一法医到海淳旅游,在夜游豪河的时候,灵敏的嗅觉察觉到了一建筑物内由尸体,于是报警叫来警察,结果在那建筑物中果真发现了两具年轻人的尸体。
读者们,这个表述大家应该能察觉到什么了吧?巧妙的避开了笔者发现尸体的“不可思议”性,用一个法医,将一些“不合理”的东西演变为合理。
事情到这里。应该说还远没结束。那两具尸体的身份、死因还不明晓。当然在10月4号那天是不可能通过新闻媒介就知道事情的真相的,这得等待。所以有关那两具尸体的死因还得放一下,言归正传,继续讲述笔者跟着郭丹丹来到海濛所遭遇的灵异事件
(插播一个花絮)
今天是一个看似普通,但对于笔者而言是一个非常特别的日子。在9年前的今天,也就是2006年的10月12日,笔者的一篇《念在同里的念、爱在同里的爱》的游记获奖了。很多读者或许会问:一篇文章获奖或许会难忘,但很难称得上“非常特别”吧?其实不然,这篇《念在同里的念、爱在同里的爱》对于笔者而言,有着太多的意义:它是第一篇让笔者登上领奖台的文章、它是笔者到目前为止写的唯一一篇游记、它的获奖让笔者开始喜欢上了旅游、它是唯一一篇让笔者充满遗憾的文章:因为它还能参与评选更高级别的奖项,但由于笔者的“完美主义”、精益求精,以至于比截稿晚了3分钟,也就是这个3分钟,让笔者的这篇文章没有参与那更高级别奖项的评选,让人遗憾无比!
今天趁着这个机会,笔者将这篇文章寻找了出来,在这里分享,也顺便证明一下:笔者不光写恐怖小说,其实写点游记、搞点小资情调的文章也是可行的。
翁琢五七字,儿亲三百篇。要知皆学力,未可以言传。得处有深浅,觉来无后先。?
殊途归一辙,飞跃自鱼鸢。——南宋词人 叶茵
很巧合,这首词是我在去同里的前一天上课的时候学到的,老师是苏州人,一口标准的吴侬软语,听他念这首词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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