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出县第三十七章县衙审问 (第4/4页) 虞朝律法,林青柏和陈锦蒙二人首先要将不当得利尽数还出,再者是今生今世不得从事商业之事,一经发现,则流放妖禁三千里!” 胡师爷点头回道:“至於对林陈本家的处罚,则是替林青柏陈锦蒙二人缴纳不当得利的三倍罚金,限三日之内缴纳到县衙钱库之中,若是拖延未曾入账,再对被处罚人增加一倍罚金!” 县令宋知意听完之後,对着台下那四人扬声问道:“诸位,可都听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