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三一章 会晤罗斯福 (二更大章 求花) (第5/7页)
才反应出这话的意思。
是啊,自己的媳妇在美国“长大”的,她在美国人的眼里同样算是美国人。而他又被广大美国人看作是他们的女婿,所谓爱屋及乌就是这个道理了。
狗血啊,美国人崇拜英雄,他们会想方设法的将英雄与自己的国家牵扯上关心,反正不管你是什么人,白人,黑人或是黄种人,只要跟美国搭上边的都将会被烙上“美利坚”的印记!
看看吧,这位年轻的东方皇帝是我们美利坚的女婿!他在美国有巨大的财富,实力堪比最大的财团,而且他还娶了一位有德国贵族血统的皇妃!
一想到这里,华宇头上那个黑线直冒啊。看看吧,就因为这些所谓的美国因素,连带着总统也对自己热情,亲密了许多。
难道说在美国披着一件“美国人”的外衣活动真会给自己增添许多方便的吗?
管他呢,不论黑猫白猫能抓老鼠就好猫,能达到自己的目的就行。
的确,中国现在急需时间,离二战也不远了,中华帝国能否真正崛起就看这个机会了。现在装装孙子,跟美国佬套套近乎绝对没有坏处,等到将来拳头硬了,老子还需要看你们的脸色吗?华老板如是想。
“我想,今天我们的谈话是非常愉快的,不是吗,元首阁下?”说话的时间略略一长,罗斯福明显精神不支,但他还是竭力打起精神来说道:“可惜我身体实在不行,不得不说这是一件遗憾的事情,其实我非常渴望能与阁下彻夜长谈。”
“今天我非常愉快,谢谢总统先生招待了。”华宇朝罗斯福看了一下:“我想我该告辞了,总统先生。”
其实华宇巴不得自己早点走呢,跟您一大男人彻夜长谈?得了吧,有那时间我还不如回去跟两个媳妇滚床单呢。心里想归想,可绝对不能说出来...“元首阁下,真的是失礼了。”罗斯福苦笑了下,他想要站起来,但试了一下却没有能够成功:“我甚至无法把您送出去,希望这不会在您心中留下不愉快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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