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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 14 章 (第2/5页)

服,蜀王殿下花费半月有余才将其驯服下来。

    耳边全是女子们的惊呼声,“它好凶呀,身上都是血迹,看着想咬人的模样。”

    那公鸭嗓的少年立即说道:“可不是,你们这些小姑娘离它远些,它伤了好几人,不服管教,小畜生,若是再敢伤人,就乱棒将它打死,表哥,你觉得如何?”

    公鸭嗓少年是曹国公骆淳的小儿子骆轶。

    他口中的表哥是蜀王殿下。

    蜀王穿着一身黑色锦服,上面绣着繁琐纹样,腰间系着玉带,身量高大颀长,鬓若刀裁,面如冠玉,尊贵无双。

    光是冷着脸站在那儿都能让一群姑娘红了脸颊。

    宋凝君的面颊也是微红。

    蜀王并不言语,只是看着那头小兽。

    姝姝望了蜀王一眼,目光又挪到铁笼之中。

    铁笼之中的小兽并不是她以为的猫,而是猞猁。

    猞猁作为凶猛野兽,性情凶狠,成年的猞猁更能与虎豹一较高低。

    它与路边野猫长的有些相似,姝姝上辈子不认识猞猁,以为它是猫,甚至还惊呼道:“好大的猫。”

    这话一出,立刻让周遭的夫人姑娘还有这些公子哥们笑出声来。

    笑话她不识猞猁。

    姝姝也给臊的不行。

    这是上辈子发生的事情。

    这辈子姝姝知道这是猞猁,她当然不会再冒出那句话来。

    只是姝姝见这小猞猁凶狠的模样,忍不住后退两步,浑身发寒。

    就算京城人人都以驯服圈养凶兽为荣,姝姝也不喜这些。

    她害怕它们,因她上辈子就是叫宋凝君身边那头黑豹咬死的,她永远都忘不掉那头野兽锋利的牙齿是如何咬碎她的骨头。

    那晚她睡前吃下一盏青蒿端来的燕窝。

    随后便睡的很沉很沉,是被身上的疼痛给痛醒的,睁开眼就是宋凝君那头黑色豹子的血盆大口,满嘴腥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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