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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第2/3页)

光一移不移,始终落在严竞脸庞。

    严竞站在床边,由上至下看他,说:“你一直在看我。”

    孟斯故没有否认,离开氧气稀薄的卫生间,他的思绪清晰了些。他问了句被帮助时就该问的话:“严竞,为什么愿意?”

    严竞没有回答。

    严竞少时常跟父母参加各种私人宴席,他人生第一次吃到芥末是在一位退休的商业大鳄家中。

    芥末泥被放在一个个精致小碟里,严竞以为是某种蔬菜酱汁,沾了许多,结果整口吃下去,呛得他差点儿呼吸不过来。同桌的长辈们见状,纷纷叫他快吐出来,他不干,硬是给咽了下去。

    回家后,严竞时不时回想起那股呛劲儿,他让家里的阿姨买来芥末,又吃了一次。

    第二次,除了鼻腔还是有些许难受,他已经能够适应它的味道。

    自那日以后,严竞没再尝试吃芥末。

    重复品尝并非多着迷于味道,仅是胜负欲不允许他自己败在自己手上。

    此刻,孟斯故问为什么愿意,严竞也问了自己。想到与孟斯故亲热,比起反感,他的脑中先行发出的是尝试和征服的念想。

    他自认为这种念想与取向和爱恨无关,一定无关,就像吃多少次芥末,芥末都依然是他第一次吃到就不喜欢的食物,实质不会发生改变。

    严竞懒得跟孟斯故讲这些,直接就要进行。

    孟斯故吓了一跳,连忙说:“还不行,还没准备好。”

    严竞皱眉,估计男同性恋有什么必要步骤,只得忍着问:“怎么准备?”

    孟斯故说:“得先用润一点儿的东西,譬如润肤露、护手霜这类比较润的乳膏,你去厕所看看有没有。”

    严竞想起来罗姨的话,伸手拉开抽屉,从里头拿出来一瓶。“不用了,这儿有。”看过瓶身上的标签,他边拆开塑封边说,“直接抹就行了是吧。”

    孟斯故稍坐起身,拿过那瓶,说:“我自己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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