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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女妖之约(下) (第4/4页)

论作案时间,甯宇易遇害时,她与林主编在家中睡觉,而林主编因为自身有嫌疑,而且与她又是夫妻关系,口供不可尽信。也就是说,她不能提供有效的不在场证据;而h敬遇害时,她正身处警局,有值班警员为证……难道我猜错了?

    或许,我该改变一下思路,凶手不一定是同一人。又或者凶手是同一人,但不是纪雪融。反正h敬遇害时,她的身处警局不可能瞬间来回於两地之间,也就是说她有不在场证据。

    倘若假设她没有杀人,那麽她的行为当然是为了替家人脱罪。然而,她为此所付出的代价却不小,因为从此以後她就是一个不存在的人,必须放弃现在拥有的一切,改名换姓到外地生活,甚至一辈子也不能与家人联系。

    虽然我作出了诸多假设,但验证方法都是一样,就是等待黑夜降临。只要能见到传说中的水泥nV妖,一切问题都会有答案。

    此时距离nV妖约定的时间还早得很,所以我让伟哥在网路上搜索一些与日报大厦有关的资料,结果他发现了一个可疑的地方:「日报大厦的物管公司里有个职员叫h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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