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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作死的何丽华 (第3/10页)

庭希这个孙子,她自然也是格外地疼爱的。

    “庭希那个孩子,性子的确是活泼了些。不过,这孩子也最是孝顺。”

    康王妃点头,“母后说的是,之前听闻您晚上睡不安稳,还特意去深山里头找了有经理的樵夫,一起去寻找灵药呢。”

    太后听了,面上的笑容更深了些。

    贤妃娘娘见此,眸中的笑意不由得更多了几分得意。

    她的儿子和希世子交好,而希世子又得太后爱重,这里头的利益关系,自然是不言而喻。

    “好了,既然你们拿出来的都是头饰,我便将这对儿金镶珍珠耳环拿出来便好。既然是做彩头,那便做第三名的便好。”

    如此,若是得了前三名,也便等于是得到了太后、贤妃、康王妃的认同了。

    方夫人笑问道,“不知,这要如何来比呢?”

    太后一听,也犯了难。

    倒是贤妃娘娘头脑转地快。

    “母后,既然是方小姐刚刚写的字,那不如,咱们也就以字为准吧。”

    康王妃也附和道,“不错。若是做画,只怕是会耽搁些功夫,写字的话,时间上刚好合适,而且,见字如见人,也正合了您要考校她们的心思。”

    太后闻言点头,“好,那便每人题诗一首吧。”

    贤妃追加了一句,“正是如此。就写一写诸位小姐们所记得的有关莲花的诗句便好。”

    贤妃这么一说,底下的不少女子便松了一口气。

    若是让她们当场作诗,又有几个有那份才华的?

    作诗可不比写字绣花,没有几分灵气,自然是不成的。

    康王妃的笑意更深了些,贤妃不过是一句话而已,便让她在诸多贵女的心中,落下了一个宽厚和蔼的印象。这是在变着法儿地给二殿下招揽人气呢。

    太后在底下环视了一圈,“幻幻也在,你就先来写一副让哀家瞧瞧。”

    “是,皇祖母。”

    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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