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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0章 老许的转变 (第1/4页)

    对于原创音乐者来说,如果他们的原创音乐作品能被选为华语好歌曲的节目入围作品,那作品本身所获得的利益还是次要的。

    更重要的是,原创音乐者将通过节目获得一定的名气,排名越好所获得的名气就越大。节目完了之后,这部分原创音乐者就将彻底成名,那以后他们的作品,价格自然就会水涨船高。

    因此,这一举措,对原创音乐者的吸引力将是最大的。

    方案是在老赵和华明的交流中一步一步的完善的。

    “如果参赛作品过多,能够真正入围华语好歌曲节目的歌曲毕竟是有限的,如何保证其它好的参赛作品不会被彻底埋没呢?”老赵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对此,华明自然已经有了非常成熟的考虑,他当初创建华娱网,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为了原创音乐。

    “很简单啊,把这些作品挂到华娱网的原创音乐版块去,并且标记为比赛的参赛作品,华谊公司看到优秀的作品,还可以把它们签下来,进行改编和编曲,甚至安排声优唱出来再挂到网上去”

    针对老赵的这一疑问,华明又提出了很完善的解决方案。

    其中第一点,就是首签制度。

    这个有点类似于网络发布的签约制度。

    一旦有好的原创作品出现,华娱网可以和创作者签署代理协议。协议签署后,歌曲的版权将归原创者和华娱网共同所有,华娱网可以对音乐进行后续的编曲、试唱等,再将其挂到网上公开销售并重点推广。

    一旦有歌手看中,那原创音乐所获得的收益将由华谊网和原创音乐者共同拥有。

    这是一种双赢的运作模式。

    在这种举措之下,原创者不用担心好的作品因为缺乏推广渠道而无人问津。而华娱网通过这种模式,也可以获得一定的效益,从而良性运作下去。

    而且,通过华娱网公开销售的优秀作品,有了华娱网的专业运作,原创者自然无需担心作品会被贱卖,他所能获得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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