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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红衣大炮 (第5/5页)

账三百多万两。不过要和和大明藩王的俸禄钱比,就是小巫见大巫了。

    万历十四二年,朱由楫的三叔,福王朱常洵就藩光银子就给了二十万两,还不算土地、珠宝!

    朱由楫的五叔,还未就藩的瑞王朱常浩,已经从户部拿了十七万两银子!年前几个叔叔还撺掇朱由楫、朱由检一同去户部闹——还是要银子!

    至于那门炸膛的大炮,则是一场误会所致。

    弗朗基倒爷卖的红衣大炮,和普通的火炮比,有点很多:首先是炮管长,在其他火炮还在十六至十八倍口径时,红衣大炮的口径达到二十二倍;其次是不炸膛,这也导致红衣大炮炮身重,只有舰船才能用的火炮,并且号称绝不炸膛。

    当时许多明朝官员不信,就让工匠试炮,误会就出在计量单位不统一上了。弗朗基用的重量单位是磅,按照当时的换算,十斤等于十三磅,大概多了三成。

    工匠可不懂什么磅不磅,直接将十八磅重、相当于十四斤的实心炮弹塞进炮膛。按规定应该填进去炮弹重量的三分之一,也就是六磅火药,工匠直接加了六斤火药,点燃了导火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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