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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第2/5页)

标所在,但事实上很少有人能在中环静下心来购物,无他,皆因人心会先于钱包遭到重创,这里的纸醉金迷和风姿绰约的华贵气质对于大部分的人来说,更多的意义是——嘲笑。对此,简贞倒不发表什么是与否的意见。话是别人说的,但是日子是自己过的。有多少钱就过多少钱的日子,兜里揣着三百,却想要买个三万的lv包那才是真的傻。不是说人不能有追求,但是心理期望值绝不能超过自己的实际值太多,否则就是“负生活”。即使是在她先前二十六年的岁月里,也是从综合市场,到百货商场,再到如thendmark一般的国际名店。不同的阶层,都有独属于它的生活、社交方式,让自己过得开心才是最重要的。

    “蜜蜜,你觉得送什么样的东西给安辰比较好?”秦玉芬走过一个个装修精美的门店,有些犹豫不定,“前几年我都是去bs给安辰定做几套衣服,今年想换换。你跟安辰差不多年纪,这次你拿主意吧。挑几样他可能喜欢的。”

    简贞听后心里咯噔一下,鬼才知道陆安辰喜欢什么东西。一来,像oss这般含着金汤匙出生的贵公子肯定是衣食无忧;二来,就他那捉摸不定的性子,能猜出他喜好的绝对是他上辈子的情人。当然简贞是绝对不会承认,当初给oss的人设里面也根本没有写明这一点。就像没有描写主角是用何种方式蹲坑一样,被忽略不计了。

    “呵呵,妈,生日礼物心意到就好了嘛,何必那么纠结。”

    秦玉芬伸出食指顶了一下简贞的额头:“你啊,这次可别想打马虎眼儿。今天不仅安辰的礼物要你选,你陆叔叔,陆爷爷,还有你安姨的见面礼也都要你来挑。”

    “啊(第三声)?!”简贞有些错愕。

    “啊什么啊,好歹你在他们家住了这么久,这点感恩之心都没有,我就白养你这么大了。”

    “哦……”此时简贞的心里几乎泪流满面。她“啊”不是因为给安瑾他们挑礼物,而是要给oss选啊。她总有一种如果给oss选错礼物,就会死得很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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