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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章 耕地问题 (第4/5页)

川府路府州县的耕地,七成左右成为官府直接管理的土地,一成左右属于自耕农的土地,两成属于富户拥有的土地。

    由此可见,偏远的潼川府路,土地兼并的事宜,同样是非常严重的。

    “郝先生,黄先生,我的意思,各级官府只能够留下少量的土地,其余土地悉数要划分出去,由农户拥有,具体的比例为,官府保留一成左右的耕地,其余六成全部划分下去,按照户数的标准,每户至少拥有四十亩以上土地,以六十亩为上限,若是家中人口特别多的农户,可以适当放宽,拥有八十亩左右的土地。”

    “原来属于自耕农的土地,维持以前之局面,各级官府重新登记造册,发给文书,予以明确,富户拥有的土地,同样予以明确,但需要告诫各级官府,富户拥有的土地,不准超过耕地总量的三成,若是突破了这个标准,各级官府将要遭遇到惩戒,其土地交易也要作废。”

    “必须让农户拥有土地,如此他们才能够真正的安心,投入到土地里面的劳力会大幅度的增加,官府也才能够真正收取到农业赋税,以维持自身开销。”

    “潼川府路远离京城,本就是偏远之地,商贸交易远不能够与南方比较,原来我是想着从商贸交易方面取得突破,现在看来,这样的想法是不现实的,甚至是错误的,老百姓吃不饱穿不暖,生存都成为了问题,哪里还可能去购买什么商品,商贾到这里来交易了,货物卖不出去,同样不能够赚取到钱财,他们怎么可能还来做生意。”

    “下一步的根本,还是耕地问题,一旦解决了这个问题,我相信,潼川府路的强盛,指日可待。”

    “黄先生之分析是准确的,我们必须以农为本,以商贸为辅助,这是近几年时间我们官府管辖和管理之重点。”

    “从现在开始,各级官府开始对土地和耕地之划拨,明确到每一户的农户,且下发文书,此事决不能够有丝毫的耽误,谁若是落实不力,必定要惩戒。”

    “具体落实的事宜,还是请黄先生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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