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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六章 公田法 (第4/5页)

继。”

    说完这些,吴邵刚发现,郝经的神色很是不好。

    “郝先生,也不用如此的失望,我们做好潼川府路的事情就可以了,我看这公田法,在潼川府路倒是可以推行的,至少其中一部分的内容是可以借鉴的。”

    “大人说的是限田制度吧。”

    “对,就是这个限田制度,不过想要真正落实限田制度,难度很大,就说在潼川府路,三五年之内没有问题,可十年乃至于二十年之后,那就不好说了。”

    泸县县令陆秀夫,主动到府衙来了。

    “大人,朝廷邸报之中所说的公田法,下官以为,也应该在潼川府路推进。”

    “不知道陆大人是如何考虑的。”

    “此番分田,府州县衙门已经摸清楚了基本情况,下官觉得应该对那些官吏以及富户实施公田法,他们所拥有的土地太多,就说泸县就存在此等的情况。”

    “有些道理,不知道陆大人决定收购这些耕地,准备以什么方式进行。”

    “按照朝廷邸报之要求做,下官认为就可行。”

    吴邵刚看着陆秀夫,微微摇头。

    “泸县耕地之价格,高低不一,府城外的耕地,价格约为三十贯,偏远地方,价格约为十贯,若是折合成为交子,价格就更高了,按照朝廷规定之价格,每亩田地不过是四十贯交子,远不能够与耕地本身的价格比较,我们若是强行的收购,与明抢有何区别。”

    “这个,大人的意思,是按照实际价格收购吗,若是那样,下官觉得根本就没有必要。”

    “陆大人,你说的不错,收购耕地的事宜,在潼川府路暂时没有必要,此地拥有耕地的官吏与富户,都曾经遭遇到劫难,家境已经不是很好,与寻常百姓差距本就不是很大,若是我们一味的按照朝廷之要求,推行公田法,怕是会引发太多的怨言,再说了,潼川府路本就免去了三年的赋税,这才过去一年时间,地方的府州县实际上也收取了农业赋税,以维持自身之开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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