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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蹭饭 (第3/7页)



    …………

    “小峰,现在动用母亲留给你的那部分财产。可能不行,因为你还差四十天才满十八周岁。根据母亲的遗嘱,你如果在未满十八周岁动用这财产需要父亲的签字。”凌浩平静的说。

    “四十天,我不能等。正月我都在京城更不方便,要不你先借我。”

    “需要多少?”

    “两千万。”

    “这么多,你要拿去做什么?”凌浩震惊不已。

    “投资,要不哥你也投资进来吧,我保证让你稳赚不赔,赔了算我的。”

    “好,哥给你投资一千万。不过需要两天,让高律师过来榕城一趟。”凌浩爽快地一口应下,信任的拍了下弟弟的肩膀。

    “嗯,谢谢哥,这事谁都不要告诉。”

    “放心,我那笔财产现在就是父亲也没知情权了。”凌浩嘴角勾出一抹浅笑。

    ………………

    元月三日,中午十一点,谭丽云从车后备箱搬出一箱子红酒,又拿出满满的一购物袋的菜。

    她把购物袋挂在右手胳膊处,双手搬起红酒箱子,一步一步缓慢的往楼梯口走去。

    “阿姨,我帮您搬箱子吧!”

    “呃,谢谢!不用了,我搬得动。”谭丽云看着面前出现的一个穿着黑色风衣的年轻人,笑着说道。

    “没事,都是邻居,我就住你们家隔壁306的”。

    “这样啊,那就谢谢了,不过小伙子你们家人什么时间搬过来的啊,我怎么从来么见过306有住人啊!”

    谭丽云把手中的红酒箱子小心翼翼的递给他,一边问。

    到了305门口,谭丽云按了下门铃。她有个非常不好的习惯,就是不是自己常住的房子就从来不带钥匙。

    “妈妈,都给你说很多次了,下次把钥匙带上一把。要是我们不在家呢,你就站屋外吗?”房门打开,林梓晴不满的声音传了出来。

    “好,我知道了。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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