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蹭饭 (第3/7页)
”
…………
“小峰,现在动用母亲留给你的那部分财产。可能不行,因为你还差四十天才满十八周岁。根据母亲的遗嘱,你如果在未满十八周岁动用这财产需要父亲的签字。”凌浩平静的说。
“四十天,我不能等。正月我都在京城更不方便,要不你先借我。”
“需要多少?”
“两千万。”
“这么多,你要拿去做什么?”凌浩震惊不已。
“投资,要不哥你也投资进来吧,我保证让你稳赚不赔,赔了算我的。”
“好,哥给你投资一千万。不过需要两天,让高律师过来榕城一趟。”凌浩爽快地一口应下,信任的拍了下弟弟的肩膀。
“嗯,谢谢哥,这事谁都不要告诉。”
“放心,我那笔财产现在就是父亲也没知情权了。”凌浩嘴角勾出一抹浅笑。
………………
元月三日,中午十一点,谭丽云从车后备箱搬出一箱子红酒,又拿出满满的一购物袋的菜。
她把购物袋挂在右手胳膊处,双手搬起红酒箱子,一步一步缓慢的往楼梯口走去。
“阿姨,我帮您搬箱子吧!”
“呃,谢谢!不用了,我搬得动。”谭丽云看着面前出现的一个穿着黑色风衣的年轻人,笑着说道。
“没事,都是邻居,我就住你们家隔壁306的”。
“这样啊,那就谢谢了,不过小伙子你们家人什么时间搬过来的啊,我怎么从来么见过306有住人啊!”
谭丽云把手中的红酒箱子小心翼翼的递给他,一边问。
到了305门口,谭丽云按了下门铃。她有个非常不好的习惯,就是不是自己常住的房子就从来不带钥匙。
“妈妈,都给你说很多次了,下次把钥匙带上一把。要是我们不在家呢,你就站屋外吗?”房门打开,林梓晴不满的声音传了出来。
“好,我知道了。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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