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四章 大唐的工业力 (第1/6页)
弗格森步枪,其特征是,把火药注入,由前方,变成向后装枪一样的后方。关键是,那个旋转得把手,那是一跟螺丝上长柄把手。
每次射击完毕,便转下螺丝,露出药室,子弹塞入,倒火药,再旋紧,利用燧石击发。一分钟内,可以射击六至八次。刚刚演示只有五次,这是特意放慢得结果。
除此之外,其内还刻有膛线,这已经是一种线膛枪了,射速还非常惊人,可英国人完全没想到要推广。让线膛枪再战场上大放异彩,还要等上几十年。不过,如今在李忱手里,提前把他制造出来,还打算量产这种武器。
虽然其射程,还比不上唐军目前用的强弩,随便来把弩弓射程都比这中四式还要远,更别提改良过后得唐弩,射速不比他差,距离尤有过之。
不过,火枪最大得优点是,不太挑。只要经过几个月训练,一个火枪手就成行了。一个好得弓手,至少要一到两年。
李忱打算大规模扩军了。必须要有火枪,不然光招收会弓箭得兵员就不容易。那两万人,还是精挑洗选才选出来的。
本来李忱,是想继续研究火枪,一边慢慢扩大编练军队,西讨吐蕃,南征南昭,东平藩镇,西征大漠。这都是有顺序得,一边扩军一边打,征大漠,他打算这次一次绝了日后所有游牧民族崛起得根基,就像后来得蒙古,被满清驯养得伏伏贴贴,蒙古人种始终增加不起来。
为什么,你们知道吗?除了宣扬那种藏传佛教外,每当蒙古人口过百万,便会有一场屠杀。这真让人很震惊,满人靠着屠杀,限制蒙古人口。所以终清一世,除了康熙年有葛尔丹叛乱外,蒙古都很安分。他已经打算好,如何炮制那些游牧民族了。一且都照顺序来。
可问题是,接获吐蕃大捷得捷报后,他仔细想了下,他忽略了些问题。随着征服这些地方,需要越来越多兵马。他走精兵路线没错,他要努力扫盲,他要每各士兵退役后,都有一份好得工作,都有很高得荣誉,扭转世人对军人得恶劣印象,培养尚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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