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九章 税制改(2) (第1/6页)
新的规定,把税收分成国税和地方税。地方税给地方,国税归国库,这样分开,可以让地方为了增加地方税,努力建设地方,不过,还是那原则,就算是地方税,也是财税司收,地方不准插手。
然后户部,也是有些整改,不光是三司并进户部,还多成立了几个司。一个是转运司。虽然地方上,对外统一都是税务司,但是其内部分了很多职责。税务司,收了税,税收统一由新成立得转运司接手,负责转运。
转运司当然不是单纯就转运财税,他算是国有运输公司。除了转运税收,还会转运常平司决定得,转运项目。像是盐,转运司就必须把收缴上来得盐,转运到一些内陆,交通不发达的地方,或者盐价比较贵的地方。
税务司内部,还有新成立的工商司,这是原本三司中盐铁司得职务。三司中,盐铁司负责收取工商税,还有制造。现在都被剥离,工商税收改由工商司负责。核定该收多少税。当然,这是有定制得,基本上,该缴纳多少,都是固定得。
李忱规定了对工商税,实施了大改革。把所有商人,分为住商还有行商。住商就是那些有固定地方贩售得,要抽取一定额度得营业税。你卖了东西,固定就抽多少。
这其中,李忱特别提前得,指出,工厂算是住商得一种。大唐的手工业生产,大体上是前店后坊,这大家知道。不过一歇工商业特别发达的地方,已经出现了那种具有很多织机得大工厂。李忱特别指出,这种也算住商。
行商,就是那些运输物品的商人,不管你自己卖不卖,反正只要你运了,就要收钱。
当然了这些税额,都是经过计算得。不能竭泽而渔,税赋在那些商人可以负担,又不至于为了缴税而涨价得范围。这其中,李忱收养得那些孩子,发挥了大作用。
李忱得经营之下,他的商号,已经慢慢深入很多角落。虽然没有和那些原先的商号,发生冲突,但是大致摸清了很多商品的成本,包括进货成本,贩售成本,最终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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