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九章 大家庭 (第7/9页)
俊一脸疑惑的样子。
秦梓俊手里拿着的鞋,是一款黑白相间的鞋子,鞋的前段是白色的,中间就像是有一条分色线,明显的隔开了黑白二色。同样的,这双鞋也是阿迪达斯的。
“这是rdevol.1。”欧阳浩宇的美式英语说的十分纯正,道:“哈登战靴!”
“酷。”杨谨华心里对欧阳浩宇的一丝芥蒂似乎一闪即逝,心里的喜悦不可言喻。
曾炳认得出手里的鞋子,鞋是帕克代言的匹克帕克三代,鞋子的颜色是黑红配色的,怎么说这双鞋还是不错的,但是不对曾炳的胃口,也算不上讨厌,感觉对他来说就是勉勉强强的。曾炳倒是更喜欢脚上穿着的keoom。
蔡泰哲手中拿着一只kerpoermxpe,火焰般炽热的红色和象牙白,让这双鞋简单耐看,但奇怪的是,不仅仅是蔡泰哲认不出这双鞋来,就是连队里其他人也都对这双鞋一无所知。原来这双鞋的名气就是一无名小卒,但是却十分适合内线球员。
目光转向孔孟这边,孔孟竟然已经迫不及待的脱下了自己脚上的训练鞋,急忙忙的把刚刚入手的ke?grett?穿了上去。
“咦!”胡喆没好气的往旁边挪了挪位子,还故意的用手捏住鼻子道:“阿孟,要不要这么着急啊,太香了。”
“哈哈哈”陆浩平忍不住笑了出来,孔孟没好气的瞪了胡喆一眼,道:“懂什么,这叫做先试穿,不好就退货。”
欧阳浩宇无语的道:“抱歉,没货了。”
“擦,真他妈舒服啊!我爱你”
“咦惹”
罗鸿超看着捧在手中的詹姆斯13,心中莫名的升出了一种愧疚感。
这双鞋的价值,可以说仅次于胡喆的一点点,而都超过了其它几人的鞋的价值。早知道,詹姆斯作为现役联盟第一人,历史第一小前锋。他的鞋是有多么珍贵啊?
哪怕他的偶像是曾经把詹姆斯防死的莱昂纳德,他也没能够抵挡住这双鞋散发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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