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青衫书生 (第3/5页)
没什么感觉,在傅家村也不用担心被盘查,自然没有感觉异常,可现在吃饱后细细一看自己身上明显非寻常富贵人能有的打扮,他就感觉不对劲了。
化凡,化凡,妥妥的从高手成为弱鸡,你说穿那么招摇,这就好像黑夜里打着灯笼让人找,想不被人关注都难。
所以买一套衣服很有必要,而且选衣服又有学问,选那些普通人,明显就是平头老百姓的衣服,这与某人的气质不符合,太假,加上平头百姓的身份容易让人看轻,不利于行事,不选;选富贵人家土豪打扮,嘿嘿,太豪气某人吃不消,说好的低调,低调那!
于是乎,曹灵宝在衣帽店选中书生游历时的青衫装两套,外加缠发的布帕,顺便要了块布料,用以做成包裹,急急忙就离开,呵呵,新装备齐全。
“嗯,衣帽问题解决了,剩下的就是我的长须了!”
装扮问题解决,容貌特征问题随之而来。
摸了摸长长的胡须,曹灵宝有些不舍,倒非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等等老思想,而是长须这些年他可没少珍视,一下子要亲手断去,难免有些疙瘩。
呵呵,也只是疙瘩,与命比起来,不算什么。
这不,犹豫片刻,某人一咬牙,买了剪刀、铜镜,钻入一个弄堂,就开始拾到拾到自己去了。
一步一步来,问题一个一个解决。
火云袍子,唉,跟随了自己这么久,虽然不是什么宝贝,却也便得不凡,丢弃是做不出来,索性藏在了一个地方,只待以后恢复能拿回来。
长须,没得说,剪掉,咔嚓咔嚓的,没几下,就只有寸长之短,当然这样还不够,也不美观,继续。
如此忙活了一刻钟,终于搞定,衣服穿好,须发该剪的剪,该盘起的盘起,至于剪刀、铜镜等工具,又没什么用,就地扔掉,将另外一套青衫打包好,某人挺胸抬头,昂头阔步走出弄堂,拐几个弯角,就是一个截然不同的人儿重新出现大街。
青衫长袍,灰色腰绳束腹,缠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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