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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三六章 论倭国存在的意义 (第5/5页)

方躲。

    反正这个与大明政府无关,那是海盗在大明也是重罪,也是要挂绳子上吊死的,最多你们抓住了他们自己砍头好了,我们也不会动用治外法权的,难道大明还能为了你们倭国的海盗负责?完全没道理嘛!

    这样过个几十年,倭国基本上也就没几个人了,那时候他们的价值也就被彻底榨干净了,然后再吞并也不迟。

    话说想成为大明一份子,那也不是不可以,但得先去瘦身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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