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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做个大宝剑 (第2/4页)

这个嘛”嬴泗的表情更诡异了。

    李亚男很快反应过来,这种机密不会随便告诉一个才认识不到一小时人的。

    “哦,嬴先生,抱歉,是我有些心急了。”

    嬴泗翻翻白眼,都怪霍一那家伙,那个生意人老是嬴先生嬴先生的叫,害得李亚男也跟着这样称呼。

    明明我今年也才15岁好么?明明前世我是你的忠实粉丝好么?和嬴泗运气爆棚侥幸渡过天劫不同,李亚男实亡灵族战士渡劫,还有现场直播,可谓女人中的第一高手。

    “我们都是同龄人,你也别嬴先生嬴先生地叫了,把我都给叫老了,就叫我嬴泗好了。”嬴泗笑笑说道。

    “额,好的,嬴泗。”

    李亚男沉吟了片刻,和金熙在不同,李亚男并不是张扬的性子,她认为白百合佣兵团虽说在论坛名气不低,但比起嬴泗这种能单挑白银boss的人来说,差距不是一点半点。

    即使真如金熙在说的那样,嬴泗只是运气好而杀了白银boss,那么全地球那么多人,怎么不是别人得到这个白银boss首杀?

    运气,本事就是实力的一种。

    桌子下面方大同掐了嬴泗一下,嬴泗的面色更诡异了,胖子瞄上了金熙在,金熙在是人族法师职业,经历过契约觉醒,胸前的规模已然不小,火爆的性情,俨然一副未来御女的姿态。

    男人爱美女,这很正常,即使在胖子已经有了董欣丽的情况下,今天喜欢金熙在,明天就有可能喜欢上别的美女。

    但方大同却不同,自从见了李亚男之后,眼神的中心就没离开过人家,时不时偷瞄几下。

    这也就算了,居然还要求嬴泗帮帮李亚男。

    嬴泗深看了李亚男一眼,方大同是闷骚的性子,昨天还和胖去逛街看美女来着,怎会一见钟情?

    李亚男是亡灵族战士,因为种族的特别凸显,脸色僵硬苍白,容貌不差,但绝对也算不上是非常漂亮。

    至于身材,那更是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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