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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旧日光阴(15)三合一 (第11/14页)


    是挺闹笑话的!林雨桐都不知道是该笑还是该哭。

    以为这事就完了吧!

    哪有那么容易!

    普及婚姻法,是重点工作。

    其实听内容就知道了,这次的婚姻法,对妇女获得真正的解|放其意义是不可估量的。哪怕后世再提起来,很多人都无法想象它的意义的。

    这几天在厂里就听说了,谁谁谁家的谁离婚了。有强迫婚姻的,有买卖婚姻的,有父母包办的,也有童养媳。最多的几类,一类是受不了婆婆压制的媳妇,一类是家里的妾室。反正民政部门据说还挺忙的。城里每个街道办好像还有指标,用离婚数量衡量普法工作做的好不好?

    法是好的,但这工作做的,实在是不敢恭维。

    就比如现在,晚上吃完饭了,人家到楼里来挨家挨户的通知了,晚上小礼堂开会。开妇女动员会。

    动员什么呢?

    动员离婚!

    得签到的!不签到就按缺勤,奖金别想了。

    那就去吧!

    林雨桐手里拿着针线活,给孩子做衣服嘛。

    大多人也一样,不是纳鞋底,就是补衣服。反正都挺忙的。

    人家沈春梅就点名了,“程美妮同志,你来说说,说说封建的包办的婚姻对你的伤害。”

    程美妮愕然:“我说啥啊?”

    婚姻不都是包办的吗?那不听家里的安排就跟人跑的,那叫私奔!逮住了是要浸猪笼的。

    她这么说完,还补充道:“我可不是那没脸没皮的人,干不出那没羞没臊的事。”说着,还不时的瞟一眼林晓星。

    林晓星这个火啊:“看我什么意思啊?”她不屑的道:“没文化真可怕!我连着念了好几天的婚姻法了。你都没听明白。反对包办婚姻,提倡婚姻自由!结婚只是自己的事情,跟任何人都不相干。这个任何人包括家里的父母长辈,谁干涉别人的婚姻,那都是犯法的。我的婚姻是自由的,是没告诉家里的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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