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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三年之约 (第2/4页)

条件相差太过于悬殊,飞镖投的再准,也当不了饭吃,你明白我的意思吗?”莫呈云平静的说道。

    “我明白。”

    “明白?那你此时应该回去,而不是坐在这里跟我交谈。”

    “我知道。”

    “那你现在可以离开我家了。”

    “我明白。”

    “既然明白,那你还不走?”

    “我知道,也明白,可我不能走。”

    听到凌旭说来说去就这么两句话,莫呈云不禁有些郁闷,顿了顿,他将话锋一转:“据我所知,你现在已经参加工作了,是从季南市的一个县公安局里上班,对吗?

    凌旭,晚晴还小,她还不懂爱情的含义,我希望你能放过她,如果你肯放弃纠缠晚晴,我会对你做出一些补偿的,我可以给你一笔钱,也可以帮你从仕途上前进一步。

    如果你想要钱,我可以给你一百万元人民币。假如你想要上进,我可以在三年内把你扶到正科的位置,怎么样?只要你答应离开晚晴,我就可以让你少奋斗二十年。”

    “伯父,你也太小瞧我了,财富和官职,如果我想要,自己就可以挣来,根本不需要你的帮忙,你的这些能力,还是留给自己的大女婿吧,我用不着,也不稀罕。”

    笑了笑,凌旭望着莫呈云:“其实我挺有潜力的,虽然现在还没有崭露头角,但以后肯定能够出人头地,我觉得伯父应该仔细考虑一下我的潜力,不要一上来就急着拆散我和晚晴,你怎么着也得给我俩一个机会啊。”

    或许是听进了凌旭的话,莫呈云仔细思忖了一阵:“凌旭,说句实话,没见到你之前,我以为你就是一个普通的乡下少年,但你此时表现出的冷静和气度,令我有些意外,至少我感觉你这个乡下少年不算是太过于普通平凡。

    作为一个父亲,我虽然明知自己的行为举止有些欠妥,可为了孩子未来的幸福着想,我只能做一些令人感觉讨厌的事情了,或许你会恨我,但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晚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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