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第2/5页)
对着她坐在石桌旁,“毛团儿,你说这只鸟能用来干嘛呢?”
毛团儿的尾巴被薛老四扯着,四只肉呼呼的爪子使劲儿往前扒拉,薛云晗觉得这场景有点眼熟,一边走一边道:“四叔抓到了什么鸟?”
“晗姐儿啊,四叔给你看个好东西,”薛老四看着侄女儿坐下,将桌上的献宝似地捧到薛云晗面前,是一只灰色的大鸟,胖得肚皮的毛几乎要埋住两只细爪,放到桌上摇摇晃晃地站立不住。
薛云晗:……这不是林恒的鹞子元宝吗?怎么隐约有股酒味儿?
“四叔,这只雀鹰是哪里来的?”薛云晗把元宝接过来,想起林恒说过让元宝传信的话,这只傻鸟多半是来找她的,“这只雀鹰脚上有个小小的铜环应该是有人驯养的。”
铜环上面拴着个小竹筒,筒盖儿上封的蜡还是完好未打开过的,薛云晗松了口气。
“这可是它自个儿送上来的,我在这里喝酒呢,这雀鹰一头扎下来停在桌子上,竟然趁我不注意偷喝了我一杯酒,德,醉倒了。”
元宝虽然看着胖的过分了点,但是竟然还贪酒……林恒到底怎么养的,不是说很聪明的吗?
薛老四得意地“嘿嘿”一笑:“不过也不怪它,老头子十年前埋在老梅树下的梨花白,是醇香了些。”
“祖父埋了十年的梨花白被你偷喝了?”薛云晗有点无语了,这位四叔真是花样招打啊。
没想到薛老四听了这句话,收起了吊儿郎当的样子:“你是不知道我心里的苦啊。”
原来薛老四年有十七,同年进书院的林恒已是中了小三元的秀才,他却多年来读书毫无寸进,如今薛侯爷有意为他说个能管得住他的媳妇儿,薛老四终于鼓足勇气说要弃文从军,可想而知,被骂了个狗血淋头。
“命苦啊,还得接着考秀才啊。”薛老四老气横秋地总结道。
历朝历代无不是重文超过重武,何况现今太平年岁,武将无用武之地,越发显出文臣地位超然,薛家本来就是开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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