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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8.第668章 出援13 (第4/6页)

接下来而他们说的一些话,顿时让金哲一腔子热血和憧憬,彻底冷到了心底。

    在自己的婚事上,居然是遵照骨品法,金哲脑袋不由嗡了一声,只觉得血要涌到颜面上去。

    老家主和这些人,居然要他依照骨品法的旧制,娶自己同父异母的庶姐为妻。而这个庶姐,还是刚刚失去丈夫不久,而带着孩子的寡居之身。

    正所谓的肥水不流外人田,可以防止本家的资源和土地,被外姓给分了去。

    这怎能叫深受传统礼教影响和儒学教化熏陶的他,不能能够不震惊异常有格外的羞愤无比呢。

    这所谓的骨品法,乃是新罗王朝时期,全面效法天朝上国,实行封建化改革之后,为数不多的旧氏族残留之一,

    既按血统确定等级身份及相应官阶,以及仕官任职的最高限度;骨品以血脉为根本世袭不变,不同骨品内部封闭而绝不通婚姻。

    其中,王族为“圣骨”(第一骨),大小贵族依次分为“真骨”(或第二骨)、六头品、五头品、四头品等四个等级。构成了金字塔上层的统治阶级。

    因此,朝廷的官职也分为了,京师六部之内由门阀贵族专任的京位,和由大小地方家族当任的“外位”,他们的亲族眷属,也被称为“衣冠子弟”。

    在此之下,还有三头品、二头品、一头品、平民、奴隶等,各个属于非骨品的低级阶层。分别代表了吏员、商人,工匠、士兵、农夫、奴婢和贱民等下层社会分工。

    由此,与上阶的骨品四等一起,构成最基本的社会阶级和层次。

    为了保持血统的纯正与洁净,第一骨的王族和第二骨的大小贵族,诸品头之间,都基本流行血亲通婚的手段,理论上,除了生母以外的任何直系血亲,都可以成为婚姻择配的对象。

    但只有血缘最近的姐妹亲,才可以成为正妻;而血缘稍远的,则只能成为妾侍,所出的子女也是世代庶位旁支。

    因此,这也成为新罗之地长期以来,被视为悖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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