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网址改成为 m.011bz.cc 请牢记

第二百三十六章 被迫私了的案件 (第3/7页)

斌问苍浩:“苍总你的意见呢?”

    “我不是很懂法,但我总觉着这案子真要是私了,好像哪有什么问题……”苍浩若有所思的摇了摇头:“所以我不赞同。”

    杨永平立即道:“苍总啊,如果不同意私了,就是走法律诉讼程序了,李文俊被判刑坐牢,咱们的钱全都打了水漂!”

    “有道理。”宋永斌赞同杨永平的观点:“花钱这事还不快吗,如果李文俊真把钱给败没了,或者藏到什么地方去,咱们又有什么办法?”

    “我就是这么想。”杨永平点点头:“这事儿就算咱们公司倒霉,这二百多万的亏空,就想办法从其他地方找补回来吧。”

    苍浩坚持道:“我还是认为李文俊是不是坐牢都不重要,但应该一分不少的把钱还回来!”

    “可这不可能。”杨永平对自己的意见也很坚持:“苍总,要是一分钱都追不回来,我跟宋总可就全都倒霉了。如果能拿回五百万,至少在曹总那边还好说话,我们两个保住自己的位子应该问题不大。”

    杨永平的这句话说到点子上了,这一次并不完全是他在看宋永斌的笑话,曹雅茹如果认真追究起来,他自己也是有责任的。

    也正是这句话,对苍浩的态度起到了关键性影响,毕竟宋永斌和杨永平才是物业公司的领导,而苍浩只是临时过来协助工作的,于情于理都不该过多干涉他们的决定。

    于是苍浩很无奈的说了一句:“总共三个人,既然你们两个投了赞成票,那事情就这么办吧。”

    “好。”宋永斌点点头,回到办公室告诉吕利:“我们同意了。”

    “就应该这样。”吕利变戏法一般,那出来不少法律文书,让宋永斌在上面签字。

    毕竟宋永斌作为天河物业的总经理,同时也就是法人代表,只有他签字才具有法律效力,苍浩和杨永平都不行。

    这些法律文书的内容很简单,表示放弃追究李文俊的法律责任,向警方申请撤销立案。

    吕利

-->>(第3/7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