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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31章 唐氏城市银行 (第3/4页)

查表明,义鸿总商会的一干主要成员,全都涉嫌有违法活动。不过,他们从事的违法活动与义鸿堂无关,全都是其个人行为。而且这些违法活动,性质跟走私毒品和伪钞完全不同,并不是什么特别严重的问题,都是一些诸如偷税漏税、销售商品以次充好或者欺行霸市。

    明白点法律的人都知道,这些问题都是可大可小的,而乍伦蓬想要往大里办。

    也就是乍伦蓬向苍浩汇报这件事之前,已经派人出去,把这些人先后全抓了,而这还不算完。

    乍伦蓬发现义鸿总商会有一些经营*,说起来同样是可大可小的问题。比如说,义鸿总商会有两栋楼,本来是自用的,因为面积太大,自己用不过来,就出租了一部分。

    这似乎是很正常一件事,但在明白法律的人这里,却会变成把柄。

    义鸿总商会是民间社团,属于非营利性机构,既然是非营利性,也就是说不进行经营*,没有什么商业收入,那么原则上是不需要纳税的。

    但是,义鸿总商会出租楼房,这就是属于经营*了,租金属于商业性收入,原则上是需要缴税的。

    问题就在于义鸿总商会没有缴税。

    你家有几间屋子出租给别人,你自己只要不说出去,有关部门当然无从知道。所以,这类经营*,通常需要自己申报,然后主动报税。如果没有主动报税,有关部门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通常不会予以干涉。换句话说,义鸿总商会没有主动申报,其实只是沿袭了一种潜规则,倒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事实上,法律规定的税有很多,并不是所有税一定都会征收,收与不收有的时候是看有关部门的心情,还有些时候则是看你自己的运气。

    有一个比较典型的例子是出国旅游,往往有很多人会往回带很多东西,昂贵如名表高档服装,便宜如普通化妆品。原则上来说,这些从国外带回来的东西,只要总价超出一定范围就需要缴税。但极少会有人主动申报,只是把东西放在箱子里,直接就从国外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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