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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三章 四民柱石论 (第3/3页)

农工商,商为最末”的成见,实在是为难了那一代的中国仁人志士太久太久!

    事实上,东西方的早期文明都是重农轻商,对商业的厌恶是一个共同的早期传统。早期的西方也是一样:“对商业现象的鄙视——对市场秩序的厌恶,并非全都来自认识论、方法论、理性和科学的问题。还有一种更晦暗不明的反感。……对生意人的仇恨,尤其是史官的仇恨,就像有记录的历史一样古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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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翁叔平日记》:

    “光旭元年正月二十九日奉上谕,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奏林义哲条陈,其摺有建海军、护华商、开地矿、修铁路、安电报诸项,于筹饷一项则倡言兴商业以开饷源,并议借洋款,其于摺内极言工商之重,称士农工商皆为国之柱石,犹椅之四腿并列,有缺损则颠仆。其论一出,闻者哗然。以其多引管子孔圣之言,太后似为所动,交朝臣会议,敬邸、纯邸、文相指其言为是,沈相、宝相、李兰荪尚书默无一言,礼邸、单地山尚书(吏部尚书单懋谦)、徐豫如侍郎(徐桐)极言其论之非,余亦欲辩之,然细审通篇,无处不为圣言,似难以驳诘。……朝议多时,不能决,太后命内监取椅来,以锯将各椅腿分去一块,长短不一,置于殿上,曰:‘有能坐而不仆者,乃可禁林义哲之议。’礼邸率先上坐,前仆于地,脸破出血;继单地山亦上前坐,跄于阶前,唇裂,落齿一枚;徐豫如上前继坐,亦前仆,倒栽于地,头破。由是再无上前坐者,林议遂定。不日将见明诏,心中不胜郁愤,是夜发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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