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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四章 旧恨新仇 (第6/7页)

的大久保、木户等人,开始以岩仓为核心。公开提出异议。几次会议上,双方的意见有如平行线一样,不可能有相交。

    双方一直吵到10月22日,西乡、板垣、副岛、后藤四人到岩仓家中,要求其上奏十五日的会议决定。岩仓说:“予与三条公意见不同,此卿等所知者。今予为太政大臣代理,不能不将予之意见亦奏上。故予欲将两说一并上奏,听待御裁可。卿等暂待敕答之降。”西乡与之激烈辩论,西乡说:“此事既由三条公内奏,已有御裁降下。今如付之再议,恐有虞圣意。对此,如何考虑?”岩仓答:“即便御裁降下,余将以己意见进谏,中止派遣使节。”西乡被其激怒;“阁下之言既已至此,我等便与阁下无话可说。”然后,愤然离席。次日,西乡就递交了辞表。

    10月23日,岩仓将十五日的决议和自己意见一并上奏,请求天皇亲自裁决。他本人的意见为:“今臣奉使复命,尚无暇详细报告,而遇内阁遣使朝鲜之决议。臣窃思之,维新迄今仅四、五年,国基未坚,政理未整,治国之具似备而告警之虞难测。今日之时犹未可轻图外事也。虽然,朝鲜国与我修邻好,于兹数百年,彼加非礼于我,我岂能默然受之?且遣使之事,业已初步决定,臣亦然之。至于派遣日期,则不可不详审缓急步骤。若彼顽固不化,不加礼于我国使节,则我不可无对策;若我无对策,有损于我国权也。且彼已显露端倪,故遣使之日即决战之时。此乃军国大事,不可不深谋远虑也。……伏冀陛下深察事之本末、势之缓急,圣断之。臣具视不胜激切屏营之至。昧死上言,诚惶顿首。”天皇表示:“是国家之大事也。朕熟思之,明朝答之。”

    10月24日,天皇以敕书的形式,告知采纳岩仓的意见:“朕自继统之始,体先帝之遗旨,誓尽保国安民之责。赖众庶同心协力,渐至全国一致之治体。于是整国体,养民力,以期永远之成功。今嘉纳汝具视之奏状,汝宜奉承朕意。”赴韩使节一事被无限期延期。同日,板垣、后藤、江藤、副岛四人也提交了辞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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