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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一十二章 脱胎换骨 (第2/7页)

难于成功,不如统练一军,以为之昌”,也就是设立一支统一的国家海军,考虑到“船政已有规模,而北洋屏蔽畿辅,地势最为扼要,现在船只亦较他处稍多”,故决定:“拟请先从船政北洋合并一支,并南洋、闽粤可用舰船,精编海军一大支”;三,关于筹饷问题,否定了李绍泉“以轻息借洋款”的筹饷办法,理由是:“自法事起后,广东已借用九百万,福建已借用四百万,京城已借用五百万,十年内本利兼还,已形竭蹶,若再借用,恐各关税无从抵拨,似非必不得已,不宜再借洋款。”对其他筹饷方式基本表示同意;四,对于造船制器、培养遴选将才问题,未发表确切意见。

    《总理各国事务衙门遵旨会议海防折》上奏朝廷后,仁曦太后遂于10月12日发出懿旨,就近四个月的“海防筹议”作出最高决策:一,将“总理海军事务衙门”升级为“海部”,“著派纯亲王宜瑄总理一切海军事务,所有沿海水师,悉归节制调遣;并派庆郡王宜邝、大学士直隶总督李绍泉、兵部左侍郎林逸青会同办理;朱雀部夏军都统善庆、兵部右侍郎秦钟简帮同办理”;二,确定“精练大海军一支”的海军建设方针。懿旨称:“兹据奏称,统筹全局拟请合船政、北洋、闽粤诸水师精锐,精编海军一大支,所筹深合机宜”;三,筹议其他各节,由海部规划办理。“海部练军伊始,即责成李绍泉、林逸青专司其事,其应行创设筹议各事宜”,统由敬亲王宜欣等“详慎规画,拟立章程,奏明次第兴办。”

    至此,为时近四个月的海防筹议宣告结束。筹议过程中督抚们所筹议的五大问题,一、二两大问题有明确决定;其他三大问题由成立后的海部“详慎规画,拟立章程,奏明次第兴办。”

    “乙酉筹议”就其规模来说,并没有彤光之交的“海防筹议”来得大;筹议时间亦比彤光之交的筹议来得短些,但是,很多学者认为,“乙酉筹议”在近代乾国海防建设发展史上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可低估的。

    首先,“乙酉筹议”是彤光之交的“海防筹议”的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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