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六十五章 该撒手就撒手 (第3/7页)
廷对曾伯函本就防范有加,现在更不满意,又如何可能让他再担江督重任?
李绍泉接到谕旨后,立即走马上任。在彤郅五年12月3日他赴前线一个多月后写了谢署钦差大臣沥陈大略折。这个二千余言的颇有些例行公事的“工作汇报”,其主旨就是强调筹饷的重要。他指出曾伯函在早些时候的奏折附片中说“将帅带兵剿贼,非督抚手有理财之权者,兵饷必不应手”、“系阅历真切之语”。而这一年多以来一直是“曾伯函在前督师,臣在后筹饷,患难与共,休戚相关”。他强调自己到徐州剿绺刚一个多月,“后路粮饷转运相隔渐远,每恐呼应不灵,若再逐贼出境,远驻豫省,军务大局,未必遂能有济,而各军饷需本任公事,必多贻误。即蒙派员接署督篆,各有责任各有作为,何能与前敌痛痒相连,始终如一?若强争则徒失和衷,若隐忍则必分畛域。军需稍有掣肘,斯功效全无,溃败立见。”他深有体会地强调说:“臣从军十数年,稔知军情利钝之由,其枢纽不在贼之难办,而在粮饷军火之难接济。”接下来的一句,看似无意,其实却透露出之所以再三强调军需粮饷重要性的具体目的:“曾伯函老病侵寻,自萌退志。臣每谆切恳劝,谓若不耐军事之劳顿,即请回任筹饷,坐镇要区。彼总以精力衰惫相谢,然亦以剿绺全军专恃两江之饷,若经理不得其人,全局或有震撼,与臣再四密商,迄无嘉谟可以入告,是不得不仰赖朝廷之善为区处矣!”总之情况就是这样,请朝廷权衡决定,实仍表明希望朝廷让曾重回江督之意。他进一步对朝廷明言:“今谕旨并未令人接办江督与通商要件,而询及应否移扎豫境”,如果率兵打仗与两江筹饷二事都要我兼任,那我到远离两江的河南就无法兼顾两江,必将误事,而“后路根本重地,皆新复之区,又多通商口岸,设有蠢动,更难兼顾。臣反复推究事理,务求一是,纲领全在得人”。最后他明确说道:如果“皇上若仍令臣兵饷兼筹”,那我就只能前进到徐州为止。如果“皇上专责臣以讨贼”,我不必兼筹粮饷,当然可以进兵河南,但朝廷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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