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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四章 东子的约会 (第1/6页)

    第三百一十四章 东子的约会

    青色纹身一直延伸至脖子的那个纹身,其实纹的是只虎,不过技师技术上存在点问题,看起来比较像狗。所以他绰号叫老狗。

    这两年因为身体越来越胖的关系,脖子上的肉一圈一圈的叠着,配合本身虎躯的纹路,偶尔也有人乍见之初会惊叹一下:“哎哟你看,那人在身上纹了只沙皮狗……”

    脖子上的狗头伴随着呼吸的节奏,胸膛的起伏,探头,张嘴,又缩回去。老狗坐在车里抽了根烟,突然开口说:“东子,你慌不慌?”

    东子有些犹豫的点了点头,说:“有点。”

    “其实我也慌,这两年打架什么的早习惯了,但真说要弄死人,还是第一次”,老狗深吸一口烟,咬着牙说,“不过,富贵险中求……老子真不想过这种日子了,我想搏一把。”

    东子把烟头丢出车外,顺便对着后视镜整理了一下发型,说:“我也是……我跟你干。要么以后当大爷,要么蹲大狱,反正我不回去过以前那种日了。”

    两个人跟丁森的关系其实并没有那么近,至少不是能混在他身边的人。

    这种事,丁森也不敢让自己日常亲近的人去做,再者愿意做的人也难找,最后选来选去,就找到了还没什么名号的老狗和东子。

    老狗和东子原来是跑船的,动不动在船上待四五个月那种,要说收入还行,但日子过得实在有些苦闷。后来一次两个人在酒吧跟人起冲突动手,因为表现生猛,被几个有钱人记下了,偶尔找他们处理些不好自己动手的事,两个人就这么过上了“混”的日子。

    混了一阵,跟着吃喝玩乐了几次,见识了有钱人的生活之后,两个人就再也回不去原先那种艰苦踏实的生活了,随之而来,对于有钱人的这种生活也就越来越向往,总想着可以一夜暴富。

    所以,当丁森找到他们的时候,两个人没有太犹豫,对于他们来说,这是个机会,一夜暴富的机会。2004年的120万,那可不是小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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