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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一节 万民书和打官司 (第3/5页)

定算是给洋人一个威胁,也是给洋人一件礼物,其实还是朱敬伦想方设法的希望提高贸易,算是三赢。老百姓保守,这毕竟不是什么好事,但像英国人这样不服就打,朱敬伦可不能接受,没有解决不来的问题,只有错误的办法。

    至于英国人收到这封书信,是感受到威胁多,还是觉得是礼物多,朱敬伦根本不在乎,反正他觉得如果英国政府没有疯掉,就绝对不会选择跟几千万他们的生意对象为敌。

    给英国人的信是用的香港洋人之间的文件纸,赫德在赤湾也用这种公文纸,因此得来也算方便。写内容只用了一页,可是后面的签名,就准备了上百页,一个个乡绅用小楷签字,有印章的还要加盖他们的印章。

    内容是用英文写的,乡绅们根本看不懂,但是他们连给皇帝的万民折血书都签字了,也不怕给不知道在什么鬼地方的洋人女王写信。

    但他们看不懂,朱敬伦还专门翻译了出来,让陈芝廷带人一定要让大家知道他们是在什么东西上签的字,让他们知道,签了字他们自己就也有义务遵守约定,如果洋人没割地的话,大家以后就不要再杀洋人了,尽管阻止洋人进城很威风,维护了我上国百姓的尊崇,但是毕竟惹来战败赔款割地就不好了。

    爱好和平的乡绅们明白这个道理。

    这边签着字,另一边朱敬伦却授权伍家在香港跟怡和洋行打起了官司,因为怡和洋行果然没有按时将大炮送来,英国政府去年就扣押了他们的大炮。

    朱敬伦当初签合同的时候,货款是100万两,这其中有巨大的利润,因为成本恐怕不会高过30万两,这种利润下的怡和洋行是会不顾任何法律的,所以对于朱敬伦提出的附加条款,他们也表示认可了,尽管这种条款有些霸道,比如规定不管任何情况下,怡和洋行都要按期交货,没有任何不可抗力条款,哪怕是海上起风暴了,哪怕英国所有兵工厂都爆炸了,怡和洋行也必须如期送货。为了超额利润,怡和洋行答应了,做生意吗,毕竟高风险才意味着高利润,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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