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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节 发美国人的战争财 (第3/6页)

十三行的行商就知道,每一个大奴隶主的庄园豪宅中,都储存着大量的奢侈器物,和平时期大量的金银饰只是他们用来在舞会上炫耀财富的工具,战争中被狂热的爱国热情鼓舞下,大批奴隶主将黄金捐献了出来。

    这笔黄金中有一部分就落入了朱敬伦的腰包,或者说代理人的手里的,美国代理人的能力和美国的混乱,大大出了朱敬伦的想象,在战争期间,他竟然能将这笔钱平安的从南方都运转到了纽约。

    据说只要有需求,甚至连伦敦,都有办法汇款,当然一定的手续费还是要的。

    等这笔钱到了纽约的时候,已经缩水到了2ooo万两,价值3ooo万美元的黄金,至于纸笔由于林肯得到国会授权开始印刷没有保证金的绿背美元钞票之后,已经跌倒了4o,此时只需要用面额4o的黄金,就能购买到1oo面额的钞票。

    可这时候一般人是不会用黄金购买纸笔的,谁都知道,一旦战败,这些林肯纸笔就是一张废纸。但朱敬伦的代理商,几乎将黄金全部换成了纸笔,原因很简单,此时美国联邦政府在债券,朱敬伦半年前知道他们能把黄金偷运到北方后,就指示纽约的代理人福布斯,将这笔黄金统统换成纸币,然后用来购买债券。

    之所以这么决定,初衷是担心这笔财富的安全,朱敬伦也不敢保证,伍崇曜的这个兄弟会不会见财起意,当年潘家还跟美国人打过债务官司呢,最后还不是被他们赖账了,他可不想看到这种事情生。

    于是他一边让福布斯将黄金换成纸币,一边给林肯写了一封信,表示在这场战争中,广东坚决站在美国北方一边,没提奴隶制的事,只对林肯说反对国家分裂绝对是正义的,所以广东地方决定权力支持美国北方,并将自己存在纽约的3ooo万美元的黄金,统统用来购买美国债券。

    所以买美国国债最初的目的,是为了保险起见,通过美国总统背书,让福布斯想黑那笔钱也不敢黑。

    但是福布斯毕竟是一个精明的投机商,他年纪轻轻就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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