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六十九节 商战 (第2/6页)
加了,东印度公司每年的结余往往直接存在伍秉鉴这样的大商人处,而这些大商人也经常给东印度公司放贷,甚至通过东印度公司等机构向外投资。
鴉片战争之后,十三行被解散,洋人获得了跟所有华商进行直接贸易的权利。但是这时候,他们发现,过去的那些欺诈行为又出现了。他们不信任华商,华人也不信任洋人,结果洋行们依然得借助中间人的力量才能做生意。这才出现了买办阶层,一定意义上,是洋人自己又循着过去的道路,走回了十三行时代。不一样的是,包买商从过去的十三行行商,变成了大大小小的买办而已。
过去他们跟华商之间的冲突也回来了,甚至跟自己找来合作的买办也冲突不断。
但真正发展到华洋两大商业群体集体对立的情况,还是最近几年的事情。
第一次大的冲突,是1866年的时候,最大的洋商怡和洋行跟自己的买办的一次冲突。
那年11月,英商惠托尔兄弟向怡和洋行购买200-300包丝绸。12月中旬,怡和洋行买办邱其侩先后将50包货发给惠托尔兄弟的经纪人。邱其侩虽然是怡和洋行的买办,但更像是独立商人,他只有在货物全部送达买方后,怡和洋行才会向其供应商支付货款。因供应商催款,怡和就将本地钱庄出具的两张庄票交给了邱其侩,邱将此两张庄票经义沃钱庄支付,但该钱庄随即破产,供应商依然没有收到分文。
此时,怡和洋行跟自己的买办产生了冲突,怡和洋行认为自己已经支付了庄票,此一款项与自己无关。邱其侩又不想自己承担这笔损失,在供应商的逼债下,他向上海最高法院起诉,状告怡和,要求支付丝绸款。
这件案件,由于是洋行跟自己的买办之间的官司,因此算是一件稀奇事。所以当地报纸大肆报道,尤其是北华捷报更是连篇累牍,所以传播极广。
在法庭上,邱其侩认为自己担任怡和的代理人已经有3年多,他的采购行为是代表怡和的,因此怡和有义务向供应商付款;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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