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六十九节 商战 (第4/6页)
翻译,其实就是买办),否则不得进行。这一规定,让那些未经过在中国行会注册的买办及其背后的洋行,失去了直接向中国商行采购的权利。
同时在结算方面,行会提出,虽然华商们都希望进行现款交易,但毕竟数额巨大,而且丝绸的品质鉴定相当复杂,现款交易似乎并不现实。因此,行会提出了一个折衷方案:外商可以先提货后付款,但货款必须在丝绸装船运往海外之前全部结清。只要货款未能全额付清,该批丝绸即使已经装船,也不得视为外商的财产。一旦发生意外,比如期间洋行倒闭,承兑的钱庄或银行破产,则华商可以取回该批货物。此前,只要货到了外商手中,即使分文未付,外商也将其视为自己的财产。
上海丝绸行会的这种规定,显然对华商的风险进行了规避,因此洋人极其不满。但是他们没有办法,因为在上海口岸的中国商人非常团结,谁敢不经过行会而跟洋人私自做生意,都会受到全体商人的抵制。结果洋商最后只能屈服,毕竟这个时代,还是中国商人的买方市场。英商不跟这些行会合作,法商会合作,比利时商人会合作。总之他们遇到了十三行时代的窘境,那就是蜂拥而至的洋商,无法跟用各种中国式关系拧成一股绳的中国商人集团对抗。
商业竞争,说白了还是一个财力的竞争,零散的西方散商在这个时代确实还无法跟垄断经营了几个世纪的中国商人集团竞争,但是时代在改变。
1869年苏伊士运河的开通,让从伦敦到上海120天的船期,缩短到了55天到60天,洋人突然不需要提前储备半年的货物了,他们进货变得从容了,他们不需要跟财力雄厚的大行会直接提货,而可以慢条斯理的使用他们培养出来的买办深入内地进货了。电报的开通,也让他们能够紧跟欧洲的市场行情,极大的规避进货的风险,技术的进步,让他们的力量变得强大了。华商是有本地优势,但是他们掌握的是世界市场的优势。
此消彼长之下,洋人觉得自己实力强了,越发不愿意接受中国商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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