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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七十七节 大事件之越南问题(1) (第2/5页)

敢不以强硬态度示人,大明却有回旋的余地,此时大明的国民还没有那么强烈的民族主义情绪,这种情绪需要在一次一次屈辱中才能诞生,所以大明如果妥协的话,政府是不会道台的,最多让一些新派报纸骂两句,广大民众继续保持漠不关心的态度。

    有回旋余地,外交上就能更灵活,更灵活自然就能占便宜。

    大明出兵是朱敬伦强行推动的,炮击事件已经不止一次了,前几次大明不断强调保持向地区和平的态度,可突然就忍不住了,当然不是真的忍不住了,而是因为看到法国和越南谈判太顺利,找理由介入的。

    至于炮击大明商船的是谁,早就没人能说清楚了,法国軍队的介入已经让越南北方成了一个混乱的地方,老百姓组织起来到处砸教堂的,长期活动的土匪武装,从广西流窜到越南的农民军,各路势力杂处,谁知道是谁干的,很多人说是黑旗军干的,因为黑旗军一直都在跟大明官府对抗,可是根据当时的情况,黑旗军并不在附近活动,在附近活动的是几只越南乡勇和土匪武装,可这两只武装自己都在打来打去,都说是对方干的,完全没有真凭实据,乃至很多年后,还有人说是大明自己演的苦肉计,是自己人开的炮。这倒是冤枉人了,因为当时的情况下,大明还真的不需要演什么苦肉计,因为借口随时都有。

    这些不重要,重要的是大明的目的。

    朱敬伦打算要一些权力,跟法国人一样的权力,法国向越南提出,允许法国在红河流域自由通航,大明表示大明商人早就开始利用这条航路,因此大明商人也必须合法使用这条航道。

    法国人让越南政府承认了他们对越南南部三分之一领土南圻拥有无可争辩的统治权,大明则要求在红河以北地区拥有维持治安的权力。大明的理由很充分,因为已经有多次商船遭遇袭击的事件发生,大明有理由怀疑越南政府维持地方治安的能力,所以在必要的时候,大明需要为本国商人提供保护。

    可这种权力基本上就相当于保护权,接下来就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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