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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九十三节 专利法的颁布 (第1/8页)

    这个优先权是当时朱敬伦亲自谈的,为了吸引施耐德在大明办厂,同时为了让施耐德接受入股的条件,特意给予施耐德的优惠政策。

    可是郝可久主持的兵工厂,不打算承认这个优先权,这跟施耐德这个巨头产生了一个巨大的冲突,双方僵持不下。

    其实兵工厂前几年跟施耐德公司的关系还是比较融洽的,因为大明第一条铁路线,广九铁路是兵工厂的技术人员在主持运营,铁路运行中,总难免产生各种故障,有大量的定期维修工作和保养工作,需要定期更换破损的零部件,而这些零部件兵工厂并没有生产经验,因此广九铁路运营的前三年,主要是采购施耐德的零部件。

    可是兵工厂有一个毛病,那就是不放过任何的利益,加上施耐德觉得自己是独门生意,对零部件的开价很高,仅仅比在欧洲生产的设备部件稍微低一点,可他们的成本完全无法跟欧洲工厂相比,施耐德在大明的工厂,不但税率低(为期十年的免税优惠),人工工资低,就连原材料成本都比欧洲要低很多,加上欧洲运往大明的长途运费和高额保险费,可以说施耐德在大明的利润,比欧洲同行至少高一倍,相当的暴利。

    眼看着这种暴利不断的从自己手里溜走,郝可久这种人物是不可能接受的,他指示兵工厂必须自己进行生产,仿制施耐德的技术,于是从第四年开始,兵工厂也可以向广九铁路提供一些零部件了,很快兵工厂连铁路机车这种重型设备也仿制了出来,完全不需要施耐德公司供货了。

    这时候两家巨头企业才爆发了冲突,之前的客气完全没有了,互相指责对方。

    施耐德之前能够忍受兵工厂仿制他们的技术,主要还是看在兵工厂是他们的铁路机械设备唯一的客户,可对方完全将自己排斥在大明铁路市场之外的行动,让施耐德完全无法接受,于是将兵工厂告上了法庭。

    这时候问题来了,施耐德状告兵工厂侵犯他们的专利技术,可大明根本就没有专利法。

    结果官司打了许久,施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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